24. 从事动物产品 的生产、经营、加工或贮藏的单位和个人,应履行什么义务? 答: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八十三条规定,应履行如下几义务:( 1 )发现染疫动物产品的,履行报告义务;( 2 )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;( 3 )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;( 4 )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、检测。